返回列表 發帖

戇居燒味師傅贏孖Q 衰多口馬會唔賠

本帖最後由 CWong 於 2009-11-5 02:28 編輯

on.cc
               
                       
       
         
衰戇居 Q過關贏14萬 馬會唔賠
2009/11/05    來源:on.cc          

財神大整蠱見財化水!一名馬會飲食部兼職員工,自稱賭馬逾三十年,從未贏過大錢,上月他在公餘時間與弟弟夾錢買馬,合資二百三十元,投注兩條「自製孖Q」,其中一條過關,贏得逾十四萬元彩金。他前往投注站領取彩金時,竟「衰多口」自爆是馬會員工,遭投注站經理以員工禁止賭馬為理由,拒絕派發彩金。事主不但「中空寶」更被炒魷,狂呼不公平,誓要追究到底。

事主姚耀華(五十九歲),未婚,與弟弟夫婦居住石硤尾白田村第一座,他原為燒味師傅,因經濟不景,轉做酒樓散工,五年前開始在馬會飲食部兼職,時薪六十九元。姚坦言賭馬三十多年,即使自知兼職馬會員工不可賭馬,但賭癮難戒,仍偶爾落注,惟從未贏大錢。

馬會員工禁賭沒收彩票

事發於上月十一日(星期日),馬會舉行莎莎婦女銀袋日賽事,姚毋須上班,與弟弟夾錢賭馬,由他負責到白田投注站落注,共花二百三十元買兩條「自製孖Q」,一張為第一場搭第四場一拖三;另一張是第七場搭第八場一拖二,每注十元。第一條幸運地過關,贏得十四萬二千多元;第二條則在第七場斷纜,只第八場贏得連贏,派彩七十多元。

當日姚無即時前去領取彩金,延至上月十三日,他高高興興親身到投注站領取彩金。他憶述,當時職員指現金不足,要求將彩金轉入他的馬會投注戶口,他疑過於興奮,忘了員工規則,竟脫口而出:「我係馬會兼職員工,冇戶口……」該投注站經理獲悉後,以馬會員工禁止賭馬為由,沒收兩張博彩彩票,拒絕發放彩金。

寫信解釋連份工都無埋

上月二十日,他不忿「中空寶」,找朋友寫了一封英文信給馬會。兩日後,馬會約他會面,最終不但無發還彩金,更終止他的僱傭合約。

贏得的逾十四萬元彩金,瞬間見財化水,姚調侃自責:「都係衰多口,好似鬼遮眼咁講o左出o黎!」並直言今次事件令他「嬲到爆」、「死得唔抵」。

他批評馬會做法不近人情,過於苛刻,他每月兼職僅賺得千餘元,卻與正職員工一樣禁止賭馬,感到不公平,而當時賭馬並非工作時間,更用真金白銀去賭:「我又唔係呃馬會錢,贏錢係自己本事,咁都話唔得。」他稱最慘是獎金與弟弟各佔一半,連累對方贏錢無得收,甚感內疚,至今還不敢向弟弟道出真相。姚愈說愈激動,揚言必會盡一切方法,向馬會追討到底。


入職已簽聲明 上法庭無得拗

根據賽馬博彩規例,馬會嚴禁員工投注博彩,違者可被沒收彩金。法律界人士指出,除非事主向法庭提出足夠證據,顯示在不知情下簽署員工守則,有關規例才對他不構成法律效力,否則鬧上法庭也無補於事。

香港馬會發言人解釋,根據賽馬博彩規例第二點二六條,任何職員均不得出任投注者的代理人;或私自或假手第三者進行投注或試圖領取彩金、退款或回扣,違者可導致該項投注被宣布無效。

須證不知情下簽聲明

發言人續稱,為確保各員工遵守有關規例,馬會一直以來都有向每名新入職全職及兼職僱員闡述有關規例,而僱員更須簽署聲明,同意遵守有關規定。聲明中亦指出,違規者會被即時解僱,而且不會獲得任何補償或福利金。至於今次事件中的員工,發言人表示,他於入職時已簽署上述聲明,由於他違反有關規例,其所投注彩金已被沒收,亦被終止合約。

律師黃國桐表示,賽馬博彩規例屬附屬條例,有法律效力,理論上事主已違反規例,除非他可呈交證據,指明於不知情下簽下聲明,才有機會取得訴訟勝訴,否則贏得官司及取回彩金機會不大。

Sky has eyes!

TOP

Sky has eyes!
Ultraman 發表於 2009-11-5 06:36


咁你又唔好咁講,佢又唔係做咩傷天害理既事,不過係衰戇居,衰多口

TOP

命裡有時終需有
命裡無時莫強求  

TOP

而家至知馬會員工唔準賭﹐都合理的。
我好惹火。。。

TOP

same as casino's employees here

but just wonder can his brother get his half, because his brother doesn't know he cannot play the game ma.  just feel sorry to his brother

TOP

連工都冇埋先至慘,今次佢真係一鋪清袋!

TOP

Firing the guy may be a bit too much.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