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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票 簡 易 化 (倪匡)

2008/02/19

一 直 不 很 明 白 何 以 全 民 普 選 的 進 行 方 法 , 如 此 之 複 雜 , 認 為 複 雜 的 方 法 對 全 民 普 選 不 利 , 影 響 投 票 意 願 , 降 低 投 票 率 , 沒 有 好 處 。
投 票 方 法 的 普 選 複 雜 化 之 一 , 是 「 選 民 登 記 」 : 一 定 要 合 資 格 的 選 民 , 經 過 一 番 登 記 手 續 , 才 能 投 票 。
這 種 規 定 , 真 是 多 餘 。
除非 是 一 處 人 民 沒 有 任 何 證 件 的 地 方 , 否 則 , 持 有 證 明 文 件 可 以 證 明 這 人 是 否 合 格 選民 。 事 實 上 , 在 登 記 作 選 民 之 時 , 也 必 須 出 示 身 份 證 明 , 那 何 必 多 此 一 道 手 續 ? 大家 各 憑 身 份 證 明 , 合 乎 資 格 , 就 去 投 票 , 豈 不 是 好 ?
尤 其 現 在 , 一 切 交 由 電 腦 運 作 , 任 何 人 絕 無 可 能 重 複 投 票 , 去 了 一 次 , 電 腦 就 有 了 記 錄 , 不 會 有 弊 病 。
而理 想 的 情 形 是 , 投 票 的 時 間 , 也 不 必 限 在 一 天 之 內 , 可 以 十 天 八 天 , 投 票 結 果 , 隨時 公 佈 , 誰 上 誰 落 , 變 化 即 時 可 知 , 如 現 今 一 眾 師 奶 圍 觀 的 股 票 指 數 板 一 樣 , 各 方擁 躉 , 可 隨 時 發 出 歡 呼 聲 或 號 哭 聲 , 好 博 者 更 可 以 多 一 種 花 樣 「 耍 樂 」 。 比 起 呆 板的 現 行 方 法 , 自 然 更 多 姿 多 采 , 而 且 , 投 票 的 時 間 多 , 投 票 率 必 然 高 , 投 票 率 高 ,也 必 然 更 能 體 現 民 意 , 有 百 利 而 無 一 弊 !
而 且 , 大 家 若 是 憑 身 份 證 投 票 , 可以 大 量 減 少 因 投 票 而 花 費 的 費 用 , 一 切 交 給 電 腦 : 驗 了 身 份 證 , 進 入 投 票 間 , 電 腦螢 幕 上 是 候 選 人 名 單 , 喜 歡 哪 一 個 , 就 在 哪 一 個 的 名 字 上 , 篤 上 一 篤 , 電 腦 立 即 在該 人 名 下 , 加 上 一 票 , 何 等 快 捷 省 事 !
有 了 這 樣 簡 易 的 方 法 , 就 算 要 進 行 各種 全 民 公 投 , 也 一 樣 簡 單 可 行 , 因 為 根 本 不 必 額 外 有 什 麼 工 作 。 至 於 投 票 地 點 , 別的 地 方 可 能 是 問 題 , 香 港 則 絕 對 現 成 , 那 麼 多 馬 會 投 注 站 就 可 以 代 行 , 甚 至 於 電 話投 票 , 也 方 便 妥 當 。
以 上 想 像 , 是 「 怪 論 」 ? 當 然 不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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