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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下月(3月)15日起生效的加拿大入境eTA新規例,除了有助防止恐怖分子進入加拿大外,還有另兩個作用,其一是防止楓葉卡持有人於期滿後不續領楓葉卡,改持免簽證護照入境;第二是杜絕移民瞞騙居加時間。但新措施並不能完全堵塞漏洞,最少有兩個方法仍可攢空子。 目前來自免簽證國家或地區的移民,包括香港人在內,他們抵加報到後,領了楓葉卡,再回香港,當他再入境時,他就有兩重身分,一個是免簽證護照持有人,另一是持楓葉卡的永久居民,當他入境時沒有攜帶楓葉卡的話,就可以用香港特區護照入境,將身分變為遊客,由於其所在地有免簽入境資格,雖然移民官可對照出他具移民身分,但當事人若果沒有攜帶楓葉卡在身,移民局一般不會拒絕他入境。 這個好處是,除了移民官沒法知道他的楓葉卡是否過期外,即使未過期,楓葉卡也就沒了出入境紀錄,對將來入籍有方便。 實施eTA後,由於要在登機返加前在電腦辦好手續,移民部有充裕時間對照申請人是否楓葉卡持有人、楓葉卡是否已過期,從而決定是否批准他持eTA入境抑或要他改持楓葉卡始准入境,再不能蒙混過關,因為沒有eTA或有效楓葉卡,航空公司有權拒絕他登機。 移民部的網站上說得清楚,當申請人遞交資料後,若移民部覺得有問題,會在三天內要求你補充資料,而沒有eTA或有效楓葉卡的,航空公司會不讓你登機。 楓葉卡出入法例存灰色地帶 移民顧問吳冰指出﹐其實聯邦政府當年推出楓葉卡時﹐早已要求加拿大永久居民以楓葉卡出入本國國境﹐只是法例尚存灰色地帶﹐一些持有免簽證國家護照的永久居民﹐即使沒有楓葉卡﹐仍可暢通無阻﹐於是便被部分永久居民利用法律漏洞。 她指出﹐擁有永久居民身分但仍用其他護照出入加拿大國境的移民大致分2類﹕一是本身是符合永久居民身分(即5年內住滿2年)的移民﹐只是他們嫌定期換領楓葉卡麻煩﹐且要支付手續費﹐既然使用其他護照亦可出入境﹐便沒有定期換領。 另一種則是離開加國時間太長﹑早已不符合永久居民身分的移民。他們的楓葉卡過期﹐但仍使用其他護照﹐以遊客身分入境﹐目的是要「保留」移民資格﹐待他日退休﹐再回到加拿大定居時﹐他們才根據法例要求﹐於5年內在加拿大居住滿2年﹐才嘗試續領楓葉卡。 吳解釋﹐因為移民續領楓葉卡時﹐只要在提出申請前5年﹐在加拿大住了足夠年數﹐便有可能成功續領。申請人往往期望只要呈交足夠證據如稅單﹐證明他們過去5年符合逗留條件﹐便不會計較他們過去的動向。 早在2000年初﹐有大批港人回流香港工作﹐但仍保留着過期楓葉卡﹐便是希望他日退休﹐仍有機會返回加國居住。 吳冰相信﹐移民部於下月中雙管齊下推出加拿大免簽證國家人士到本國旅遊須申請eTA(電子旅行證件)﹐以及本國永久居民須返回加拿大時﹐必須出示楓葉卡﹐便是要堵絕有關漏洞。 吳冰說﹕「(新例生效前)楓葉卡過期的移民只要持其他國家的護照﹐便可以用旅客身分出入加境﹐移民部根本無法掌握持楓葉卡的永久居民的去向。」 但另一名移民顧問黃國為則認為﹐聯邦移民部此舉﹐是要配合全球反恐﹐可準確掌握所有進入加拿大境的人士身分。進入加境者必須持有有效證件或文件才獲准登機﹐是將有關責任轉移至航空公司上。 不過﹐他亦認同﹐新例的確增加了一些未持有有效楓葉卡的移民暴露其身分的風險。 新例實施後﹐早已身在海外而無法取得有效楓葉卡的移民﹐便要向駐海外的加拿大領事館申請永久居民旅遊證件﹐屆時領館便可確認申請者是否合資格保留永久居民身分。 若申請人在嚴重違反永久居民的逗留條件﹐如有3至5年﹐甚至更長時間﹐未有留加﹐便會被取消資格。由於這些人的妻兒或親人留在加拿大﹐他們要返加省親﹐便要先取消移民資格﹐以遊客身分到加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