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mingpaocanada.com/Van/htm/News/20160331/vaa3_r.htm
移民律師王仁鐸表示,夠資格入籍的永久居民觸犯刑事法遭到定罪,如罪行嚴重,很可能會被取消移民身分,直接遣返原居地。除非獲得無罪釋放,才有可能重新申請入籍。 永久居民如果因故無法參加入籍儀式,事後可以向政府申請另外一次入籍。但如果無法入籍的原因是觸犯刑事法,政府有權暫時不發出公民身分。 王仁鐸說,加國與中國之間並沒有司法引渡協議,如果被通緝的人士當時正在中國,未必會知曉自己已經被加拿大通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