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市農地可建萬呎巨屋
大家族可逾上限 無礙中國買家建「行宮」
http://www.mingpaocanada.com/Van/htm/News/20170519/vaa1h_r.htm
【明報專訊】列治文市議會以7票對1票通過「農地巨屋」議案,對市內半畝以上農業保留地上興建的房屋面積設立限制,不得超過10,764平方呎。唯一投反對票的市議員認為,新例仍將繼續鼓勵海外買家對列治文農地進行炒賣投機。地產業者認為,對於想在大片農地上興建「行宮式」建築的中國買家來說,10,000平方呎已經夠用,故此新例對他們影響不大,反而會影響以農地巨屋經營家庭旅館的人士(見另稿)。 列治文市議會就是否限制農業保留地的物業面積,已先後進行多次馬拉松式會議,本周一舉行的公聽會亦有約150人參與及輪候發言,周二晚上的會議更持續至凌晨1時才完結。市議會終於在周三完成所有的討論程序並正式投票。當中只有市議員戴爾(Carol Day)投反對票,但之前亦曾表示不贊成有關萬呎面積建議的市議員史蒂夫斯(Harold Steves),則於投票前離席,未有投票。 據列市市府職員提交的建議報告,市府原先建議將農業保留地的可建房屋面積設限在5382平方呎(或500平方米),市議會最後同意將半畝以上農地的可建房屋面積上限調升至10,764平方呎(或1000平方米),而半畝以下農地的可建房屋面積則限制在5382平方呎。另外,所建房屋與街道距離,則由原本限制的60米,建議調整至75米。 數代同堂可申建超大屋 市府職員提交的報告亦建議,農地地主若基於需要容納數代家庭成員居住,需要建造10,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可以另行申請,但必須提供確實證明有此需要。 投下唯一反對票的戴爾表示,她一直希望說服市議會其他成員維持原先的建議上限5382平方呎,以符合卑詩農業廳(Ministry of Agriculture)的指引。她表示對投票結果感到無奈,並認為這樣會鼓勵海外買家繼續炒賣投機、建築商過度發展,並加劇市內農地的競爭。 在市議會公聽會上,贊成及反對的市民均爭取機會表達意見,有發言者希望市議會能保護市內農地、繼續遵循卑詩農業廳的指引。亦有市民認為,限制房屋大小會令農民失去靈活度,並會局限了農民與家人及親屬同住一起的機會。 在公聽會舉期間,列市社區活躍人士賴特(Jim Wright)以「列治文農地大屠殺」(Richmond Farmland Massacre)來形容過去數月市內農業用地的情況,並指農地因為土地炒賣而分裂、喪失。 另一名發言人士吉蘭德斯(Lauren Gillanders)指,農民爭取維持興建巨屋的權利,是因為這樣他們若在日後轉售,便可從發展商得到更大利益。她促請市議會遏止這類的投機活動。她說:「我們期望的是,你們要更嚴格規管,這是我們最低限度的期望,市議員的工作並非盡量將地價推到愈高愈好。」 農地巨屋面積達2.3萬方呎 一直關注市內農地巨型房屋的列市市民貝恩斯(John Baines)帶同一張2.3萬平方呎巨屋的照片發言,他說:「這像是個購物中心,內有13個洗手間,絕對能夠容納農場員工-但他們很有可能根本不會在這裏居住」。他指,如市府不採取行動,列治文將會成為超級巨屋的聖地,吸引來自各區、推銷夢想大屋的經紀。 不過,反對市府設限的發言人士則認為,實施限制後,會令農民失去靈活度。有在列市從事農務的市民,希望公眾不要將所有「農民」歸納為同一類人,因為市內仍有真正靠農務工作維持生計的人,是真的需要空間。家人在列市務農近40年的迪隆(Peter Dhillon)表示,對於農民遭列市居民指摘感到失望。 議案最終以7票對1票獲得通過。列市市長馬保定(Malcom Brodie)指,實施限制後,可建房屋的面積已少於現時一些農地巨屋,那些巨屋的面積高達23,000平方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