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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 傑 短 評 ︰ 「 如 果 」 定 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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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pposhi
時間:
2008-1-11 09:25
標題:
陶 傑 短 評 ︰ 「 如 果 」 定 罪 ?
2008/01/11
特 府 律 政 司 檢 控 民 間 電 台 , 裁 判 司 判 決 檢 控 違 反 《 基 本 法 》 保障 言 論 自 由 條 文 ,律政 司 司 長 不 服 , 施 壓 裁 判 司 「 擱 置 執 行 判 決 」 , 並 以 「 公 共 安 全理 由 」 , 申 請 禁制令 全 面 封 殺 。
民 間 電 台 有 沒 有 威 脅 「 公 共 安 全 」 ? 不 視 乎 其 存在 與 否 , 視 乎其 廣 播 內 容 。 譬 如 ,如 果 民 間 電 台 呼 籲 市 民 火 燒 英 資 的 太 古 商 場 , 民 間電 台 呼 籲 市民 搶 掠 全 港 日 資 百 貨公 司 , 以 示 報 復 「 鴉 片 戰 爭 」 及 日 本 首 相 參 拜 靖 國 神社 , 次 日全 港 即 爆 發 排 外 騷 亂, 則 絕 對 危 害 公 共 安 全 。
即 使 民 間 電 台 呼 籲 港 人 罷 工 罷 市 爭 普 選 , 也 沒 有 危 害 公 共 安 全 , 因 為 罷 市 集 會 遊 行 , 是 《 基 本 法 》 保 障 的 人 權 。
特府 指 「 如 果 人 人 使 用 無 線 廣 播 , 最 後 干 擾 救 護 車 通 訊 , 即 可 引 起 傷 亡 」 為 「 威 脅公共安 全 」 的 理 由 , 則 香 港 任 何 出 售 剪 刀 和 菜 刀 的 商 店 , 「 如 果 有 人 購 買 刀 剪 , 在街上 胡亂 揮 劈 , 亦 可 引 起 傷 亡 」 , 所 有 賣 菜 刀 剪 刀 的 商 店 , 應 馬 上 取 締 。 不 以 事 實為依 據 ,以 「 如 果 」 兩 字 入 罪 , 連 塔 利 班 也 沒 有 這 等 法 律 新 觀 念 , 可 謂 「 解 放 思 想」, 嶄 新 而離 奇 。 當 前 特 府 政 務 官 , 全 屬 前 殖 「 港 英 餘 孽 」 , 「 如 果 」 他 們 仍 心 懷英女 皇 , 怎 麼辦 ? 為 了 杜 絕 此 一 「 如 果 」 , 保 障 國 家 利 益 安 全 , 最 好 先 把 全 體 港 英餘孽 一 概 炒 魷 。
作者:
Traum
時間:
2008-1-11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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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ikonian
時間:
2008-1-11 11:00
陶傑係唔係才子真係見仁見智; 但無啦啦自己廣播又真係有問題; 呀豬呀狗都自己霸個channel, 咁仲使乜有電管局? 我開條 channel 日日讀老友記既 post 都無危險, 唔通我又無做錯?
身為議員, 唔係更加應該身體力行, 而唔係以身試法? 係咪無其他方法? 一定要衝擊法律、攪激進?視死如歸?
無法律保護既言論自由, 有又有乜用?
作者:
Traum
時間:
2008-1-11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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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iRhapsody
時間:
2008-1-11 14:07
哪,咪話我唔講句公道說話,
民間電台唔係冇申請過版照,又曾經試播過,只係電管局做d好奇怪既理由否決申請,話佢地既器材唔能夠確保廣播質素,如果要論器材,我地本地某電台可以俾人停版好x耐。電管局冇政治考量就真係呃人囉。
仲人,法律並唔係一定啱晒,猶其是呢家香港越黎越人治。挑戰法律原本係愚不可及,但法律本身現在地位動搖,不去抗爭的話我們只是奴隸。
回想起一句話,
看見現在的中國人放棄選擇的權利,反抗帝制的革命先賢們的血白流了。
作者:
Traum
時間:
2008-1-11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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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iRhapsody
時間:
2008-1-11 15:21
係喎!
如果唔上訴或上訴失敗係咪代表要發牌俾民間電台??
只可以講句今次特區政府一d風度都冇。
台戲越黎越好睇。
作者:
siumaibb
時間:
2008-1-11 18:20
大眾傳播媒體係唔係應該中立?
作者:
Traum
時間:
2008-1-11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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