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親曆了1983年的“嚴打”行動,對那次行動還真的有很多很深的印象,這麽多年過去了,今天又看到很多人重提舊話,當年親曆的一冪一冪不免浮上心頭。
83年“嚴打”行動開始時,我還是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既當時的公安部隊的一員,站在關押罪犯的看守所的大門口,無數次看著被關押人員的進進出出,見到了太多的真實的案件,也見到了太多的犯了這樣那樣罪行的人從這裏走出去,或生或死,有些人從這個門出去,走向了新生,有些人從這個門出去走進了地獄。現在說起83年那次“嚴打”行動,確實冤枉了很多人,一些罪不至死的人死了,一些人被錯判了。那次“嚴打”甚至被一部分西方國家汙蔑爲——“83年中國大陸大屠殺”。當然,這其中更多的包含著部分西方國家對中國的攻擊,但是,當時的“嚴打”嚴過了頭確也的確是真實的,當時的黨中央在“嚴打”鬥爭開始後,也很快發現了這個問題,“嚴打”行動沒多久,中央就下文件提出了要求,不得錯殺錯判。過雖過了,但也絕對沒有達到個別人所說的那種程度——那種濫殺無辜的程度。象有些文章所說的,先後或同時跟十多個異性發生性關系而被槍斃的人確實有,在全國也不是一個二個,因爲這跟當時的刑法是有關系的,當時的刑法裏的流氓罪最高是可以判死刑的。當年,開封市有一個叫“胖妮兒”的女青年,就是因爲跟二三十人發生過性關系,而被槍斃了,後來據說,這個女青年有生理疾病。不過,當年大多數被槍斃的人在當時都是有法可依的,只不過是被從嚴了,使用了當時法律規定的最高限而已。當時提出的口號就是:可抓可不抓的,堅決抓;可判可不判的,堅決判;可殺可不殺的,堅決殺。“嚴打”行動的當天,各地抓人無數,很多地方的看守所人滿爲患,關押不下,只得臨時找地方關押,我當時所在的縣,就臨時找了一個空著的三層辦公大樓,用來關押人犯,而且每個房間都關得滿滿的;有些地方用來捆綁犯人的繩子(就是那種小手指粗的繩子)都賣得脫了銷,警察是連夜到處買繩子。行動的第二天早上,各派出所、刑警隊向公安局或看守所押送行動中被抓的人犯時,能找到在貨車的用車送,找不到車的就用繩子把人犯的一只手綁在一起,綁成一串,徒步把人送到分局或看守所。這一情境在當時引得萬人空巷。
最爲壯觀的是槍斃犯人的刑場,說壯觀這個詞好象有點太不人道,但我真的想不起來該用什麽詞來形容,法院槍斃犯人,在平時最多也就七八個,很少有一次超過十個的,但“嚴打”開始後,第一批槍斃的犯人,我省的鄭、汴、洛三市每個城市都在一次都在四十人以上,最多的達到五十多人,僅我當時所在的一個小縣城,第一批就一次槍斃了十一個,這在那個小縣是曆史上至今最多的一次,也許是唯一的一次了。一次性槍斃五十個人,跪在刑場上黑壓壓一大排,我除了用“壯觀”這個詞外,真的不知道該怎樣表述了。當時槍斃犯人,不象現在可以進行注射,那時,全部都是武警戰士進行槍決,一聲槍響(因爲部隊要求射擊人要聽指揮員的命令同時開槍,所以聽起來就好象是一聲槍響)幾十條生命同時變成了屍體。因爲當時要槍斃的犯人太多,而行刑的武警戰士又不夠,所以各地到槍斃犯人時,都需要臨時從友鄰單位調動武警,幫助行刑。
回顧當年的“嚴打”行動,確實是有點“嚴”過了,但在當時的曆史條件下,這種“嚴打”行動對穩定和維護社會治安,也確實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不過,也留下了很多的後遺症,我個人認爲,最大的後遺症就是反感甚至仇恨司法機關的人多了。你想,抓一個人或者殺一個人要涉及到這個人多少的親朋好友,特別是那些錯殺錯判的。可以說從那時候起,就奠定目前很多人反感甚至仇恨政法機關的堅實基礎——君不見,在論壇上一有罵公、檢、法的貼子就會跟貼無數,我覺得都跟那個有關。當時在嚴打行動期間,公、檢、法三家是聯合辦案的,也就是說,每抓到一個罪犯,就是現在的犯罪嫌疑人,不是象現在那樣,先是公安審,然後檢察查,最後法院判,而是三家各派一到二個人,坐在一起共同審問,一次定型。審完以後,各單位出各單位的案卷,共同研究一個罪名,定出判多少年。所以當時的審判效率非常之高,可以說達到了中國法制曆史上的效率之巅。正是因爲快審快判也就難免忙中出錯。
有一個人在那次“嚴打”行動中被判了死刑,而且真的被槍斃了,可能很多人沒有想到,如果是在現在,這種事甚至是不可想象的,至于那個人是不是被錯殺的,我就不知道了,這個人的罪名我已經想不起來了,反正是非常的出人意料,那就是總司令朱德的一個孫子,嚴打時,在上海被槍斃掉了。
83年的嚴打鬥爭早已成爲煙塵往事,留給我們的有經驗,有教訓,而嚴打行動直到今日仍在繼續。但是我們相信,在法制越來越健全的今天,錯殺錯判的事情正在退出中國的曆史舞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