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腎臟捐贈讓生命延續。施比受更有福。 [打印本頁]

作者: Ken    時間: 2007-12-2 12:35     標題: 腎臟捐贈讓生命延續。施比受更有福。

許多有心人對器官捐贈有所猶疑,是基於他們受到道德上及傳統上的枷鎖,或對此並不了解,以下的事實與謬誤或許可以有助大家釋然:

事實與謬誤

1. 我若簽了器官捐贈證,一旦遇上意外,醫護人員一定會放棄救我。

答: 絕對不會,拯救病人生命是每一位醫護人員的首要責任。只有當病人被証實死亡後,才會被考慮是否適合捐贈其器官,以拯救其他瀕臨死亡邊緣的器官衰竭病患者。

2. 我的宗教信仰可能不贊成把器官由一個身體移植至另一個身體。

答: 絕大部份的宗教都鼓勵分享或布施。事實上,無論佛教、道教、天主教及基督教都認同器官捐贈的精神,並讚頌為造福眾生,功德無量之舉。

3. 我擔心受惠者或他的家人會知道捐贈者家人的姓名及地址,進行致謝或慰問,導致死者家屬更傷心難過。

答: 基於尊重病人及器官捐贈者的私隱,醫護人員不會透露雙方的姓名或個人資料。但器官移植聯絡主任會告知捐贈者家庭有關器官受惠者移植手術後的進展。

4. 我擔心他們會取去我所有的器官,即使我只願意捐贈其中一種。

答: 願意逝世後捐贈器官的人士,可在器官捐贈證上填寫樂意捐出的器官種類。此外,在捐贈手術進行前,死者家屬亦需簽署一份同意書。只有在捐贈證或同意書上列明的器官或組織,才會被取作移植用途。

5. 我擔心某些器官被切除後,會令遺體儀容受損,影響喪禮儀式中被瞻仰的遺容。

答: 當死者家屬簽署同意書後,院方會盡快為死者安排捐贈手術。整個過程中,醫護人員會絕對尊重遺體,適當地縫合傷口,而一般傷口都會位於壽衣遮蓋範圍之內。

6. 我擔心要支付器官捐贈的住院及手術費用。

答: 於逝世後捐贈器官的個案,捐贈者家屬不需負擔因器官捐贈而帶來的住院及手術費用。

7. 器官移植尚在試驗階段,我擔心我捐贈的器官會被浪費。

答: 器官移植現已超越試驗階段。器官移植手術被公認是治療器官衰竭的有效方法。器官移植給予病人重生及改善生活質素的機會,而且成功率十分高,例如腎臟移植,一年的存活率約九成。

http://www.transplant.bc.ca/

一個決定 救回八人生命 解開器官捐贈謬誤

[ 本帖最後由 Ken 於 2007-12-2 12:37 編輯 ]




歡迎光臨 溫哥華老友記討論區 (http://loyaukee.com/forum/)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