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帖由 peter236 於 2009-2-9 19:25 發表
Lik, why do you post stuff of those mad dogs? Their comments are stupid.

原帖由 peter236 於 2009-2-9 18:25 發表
Lik, why do you post stuff of those mad dogs? Their comments are stupid.
原帖由 Lik 於 2009-2-10 12:37 發表
1)點解和平示威被告阻街嘅人士唔准保釋,但涉嫌嚴重罪行嘅黑社會人士就可以保釋離開?
2)警方指引話放蛇嘅時候之可以接受手淫服務,但好多姐仔卻投訴佢地出手幫阿 sir 打飛機之餘仲要又擔又(俾人)做,而服務全套之後阿sir 卻要拘捕拉人。咁樣算咩道理?除咗係欺壓姐仔呢班弱勢社群之外,仲可以算D乜?
3)強姦案響警局裡面發生,早已嚴重打擊,甚至係徹底毀滅香港警察剩餘果少少嘅僅有威望同公信力。點解咁樣一哥都可以唔出來向公眾道歉?!
你答到我呢三條問題嘅話我就乜都得!如果你答唔到嘅話,如果你只係可以好似片裡面果位廖姓女士一樣之唔以對、打官腔帶人遊花園嘅話,我唔該你立即收皮,唔好出聲!
-力
原帖由 mcjohnjohn 於 2009-2-9 21:17 發表
1. 因為法律係有錢人既遊戲, 你越有錢, 就可以將法律玩得壞出神入化. 世界上各地均見相似既case, 世界有公平嗎? 我相信唔係冇, 但唔會太公平law.
2. 如果我係姐仔, 我都會咁講, 捉我賣淫丫拿? 我要拖埋你班差佬落水, 反正我在暗, 你在明, 怕你呀~
3. 向公眾道歉有鬼用咩, 捉左犯案既警察作出合理既判刑先係最得民心既方法.
原帖由 快樂牛郎 於 2009-2-9 21:22 發表
3條問題既答案都係錢既問題
1. 涉嫌嚴重罪行嘅黑社會人士俾既保金高好多
2. 之前經濟好 好多人唔肯做差佬 所以唯有用免費午餐呢條水黎吸引多D有志新仔入行。
3. 因為已經唔夠人入行 少少事又要搞大 更加多人會對做警察冇興趣


原帖由 soli 於 2009-2-10 00:12 發表
香港警察點都好個皇家騎警o甘用電槍殺人﹐俾人用部機錄低晒仲死唔認錯啦~
如果香港警察肯學騎警o甘﹐長毛毓民出黎搞搞陣就係o甘以用電槍電佢地就乜事都無﹐天下太平囉~...
原帖由 Lik 於 2009-2-10 15:57 發表
1)無錯,法律係有錢人嘅遊戲,而呢個世界亦唔公平。但雖然社會唔公平,亦正因社會本身就唔公平,所以我地須要極力爭取平等,如果唔係嘅話,唔公平嘅情況就只會更加唔公平。
但講返轉頭,依家個問題唔係法律,亦唔係有無錢,而係特區公安明顯地進行政治打壓,淪為特衰政府對付異見嘅打手。呢樣野係絕對唔可以接受。
2)我會覺其實姐仔先至係在明,警察先至係在暗。特區公安要玩野嘅話,大可以日日去姐仔個竇附近掃場,再唔係就日日響度巡,又或者逗D恩客,搞到D姐仔無啖好食。
阿力自己覺得,其實蠱惑仔又好,姐仔又好,佢地多多少少都會買皇氣怕。而姐仔係弱勢小眾,又一般都唔係大奸大惡,所以就只有更加怕皇氣。你所講嘅要裝D差人,機會細D囉。
3)你講得o岩,其實一哥同公眾道歉真係無用㗎,極其量都係舒緩下公眾對警隊嘅不滿。但佢條契弟連呢D少少野都唔肯做,咁唔係更加不堪、更加唔可以接受咩?
原帖由 Lik 於 2009-2-10 16:05 發表
1)唔同意你嘅講法,因為依家唔係保金高低嘅問題,而係有無得保釋外出嘅問題。示威人士無得保釋,明眼人都會覺得係政治打壓嘅手段,而先前已經講過,咁樣係唔可以接受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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