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鬼佬老闆人品唔錯,知道我工餘時喜愛攝影,為其他社區組織當義務大會攝影。所以要求我在工作時間內,幫他的客人拍攝商業照片作推廣用,但無話另加我allowance,因為他也沒有再多收客戶金錢。反正工作時間內賣身,又係自己興趣,我無所謂。
但問題出在:我拿出技術,但器材應否由我帶埋上班 ?我鬼佬老闆以前用不超過一千加幣以下的套裝單反連鏡替客影相,效果當然一般,當佢見到我的相片,令他滿意,所以搵我幫手,但他未有意識到,我用的單支鏡頭,都超過$1500 ! 加上全幅單反機, 效果當然會比他的入門機會較理想。
我的問題是,似乎搬晒我的私伙野出來替他的客影相,唔係好合理,他的客戶,也不會為較好的照片質素加工錢,只係我老闆想打響名堂。如此情況下,我應該出聲叫老闆加添器材?(我又唔想俾佢知我有好多重型軍火,甚至講佢都唔明),定係我只用一般器材(何能效果打折扣)就算呢 ?他聘請我時,都無提及要幫客拍照,而家情況好似幾尷尬。各位師兄,有何高見 ?
我仲想知 :例如:一般報館的職業攝記或者婚照公司的僱員,他們的搵食架生係自己,定係報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