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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知...

中央政府自己打茅波,立法會議員只有一半 member 係直選產生(即係有民意基礎),而另一半就基本上係阿爺欽點嘅功能組別人士,本身個組成已經唔公度。

而響呢個咁唔公平嘅架構之下,特首提案(例如依家嘅政改方案)就需要 2/3 嘅議員支持先可以通過,所以特首本身唔可以亂咁推啲狗屎垃圾方案。但政府立法(例如 23條)就只需要過半數通過,而響保皇黨同萬年不丟官嘅功能組別架構之下,特衰政府本身要推一個法案嘅話,其實係一定可以霸王硬上弓咁過嘅。

議員本身可以提出私人條例草案,而本來作為人民響議會入面嘅代表,呢啲草案其實往往先至係可以幫到市民。但偏偏中央政府繼續打茅波,議員提出嘅私人條例草案卻要分開點票,即係直選議員數一次,功能組別果邊又數一次。而草案要通過就要兩邊點票都有過半數支持先至得。結果代表民意果邊嘅直選議員通過嘅野就基本上一定會俾無民意基礎、無認受性嘅功能組別否決。

市民選個議員入去立法會就係希望佢可以代表民意來監察政府,但響一個咁廢又完全唔公平嘅架構之下,立法會議員除咗嘈同搞抗爭之外,仲可以做啲咩?議員唯一能夠做嘅就係炒起個議題,令到公眾了解唔同方案嘅嚴重性(例如 23條同依家返叮嘅政改有幾「不該」),而繼而由群眾去施加壓力迫使政府唔好做啲咁「不該」嘅事。

市民對議員不滿係絕對能夠理解,但問題嘅根源係來自中央所定立嘅立法會架構。但偏偏政改方案由 05年到依家都係垃圾中嘅垃圾。病源本身唔去更治,symptoms 又點能夠被除去呢?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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