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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e's comment

以前的報紙年代,要散播fake news 有一定成本,最少要有紙有印刷機還要有人送報紙,但今天的IT年代,容易得多了,有部電腦就可以。
那麼,在這個資訊無限但時間有限的時代,我們可以怎樣判斷真假新聞? 我沒有水晶球,但食法律這行飯,在這方面多少有點經驗。
首先就是know the source,即是新聞由誰發佈。美國這幾年有個論調,說main stream的主流新聞都corrupt,不可信,寧願相信來路不明的網站。
Well,不是說主流媒體一定比細網站可信,畢竟,他們是盤生意,本後的確可能跟政黨商家千絲萬縷,但主流媒體被揭散播fake news,無公信力無人睇了,要倒閉大吉,唔見好多錢,they have much to lose。但那些來路不明的網站,幾乎無成本,你更不知道他們本後是誰,又可信得那裡?
不論主流與否,人總有自己立場,為了不給某一家誤導,只好多看幾家,沒有時間的話,唯有挑立場比較中立的看了。如果是有關科學的新聞,當然是傾向(但不是一定)相信名牌大學的專家而不是不知那裡冒出來的人了。
接著就是自行常識判斷。沒有可信的source,而大家的時間專長又有限,不可能每件事都去細心研究證據的話,只好自己make a judgment call。很多事情,不一定是專家,只要用常識也可判斷真偽。
舉例,不斷有傳言說香港示威的收CIA錢,我們雖然不是偵探,也沒逐個有盤問示威者又或者CIA  agents,但只要問自己,那麼多示威者,如果派現金的話,不可能沒有一大堆照片,如果轉賬,就更易追查,三萬個差人再加上面的強力部門,為什麼廿幾年都拿不出證據? 根本不可信,亦即法律所說的inherently unbelievable。
有時又要從個人背境去做常識判斷,舉例,如果有新聞說Trump上個月強姦了什麼人,我雖然不喜歡他,又沒有機會查證,但我會傾向不信,無他,以他幾十年的playboy經驗,不大可能臨老才犯這種低級錯誤了。
還有就是從動機去判斷。Trump近日吹風,說Biden在2014年帶同兒子訪問北京之時,收了十億美元黑錢。撇開為什麼Trump當上總統3年了,真有其事的話為什麼不拉人,而只從動機去看,也可以得出常識判斷。美國副總幾乎沒權,要給黑錢的話,為什麼不給有權的Obama? 還有,2014年之時,大家都以為Hillary會代表民主黨出選,Biden只是個快退休的人,給他十億,有什麼好處? 沒好處的事,為什麼要做?
類似的例子數不勝數,總之,看到什麼新聞,不要照單全收,馬上當是鐵證如山。要多聽多想,從source,believability 跟incentive去判斷。
大家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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