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伯話晒都係自食其力,賣雞蛋仔又唔係賣忽得、K仔,咁又點樣唔算係行得正企得正呢?自己贊到錢得來,街坊又有好野食,咁點解唔值得人尊敬、尊重?
無錯,佢做街邊檔係無牌㗎喇,但無牌小返又點解變到好似十惡不赦,要一個星期選擇性執法咁來票控三次呢,仲要沒收埋人地阿伯嘅搵食架生?點解見報果日連檔都未開就要俾人拉?
Lik 發表於 2011-4-13 13:19 
一個地方依法辦法, 若果犯左法, 就係犯左法, 人地執正黎做, 你都吹人唔漲.
香港政府通常冇咁積極拉人, 我覺得應該有人o係背後玩野. 話唔定有人o係1823 向政府多次投訴有人非法擺賣, 咁政府唯有依法辦事. 近年香港人鬼咁鍾意投訴, 投訴渠道多左又方便左, 收到投訴部門又有服務承諾, 邊似得好似舊時咁可以側側膊唔多覺丫.
你可以試下不斷打1823 (而家仲有iphone app 啊)向政府投訴有無牌小販, 我覺得政府都要跟進你既投訴去做野, 到時話唔定出個砵仔糕婆婆都唔定. 但係打1823之前一定要通知報館standby, 就好似雞蛋仔阿伯咁, 我諗你都明點解架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