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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炳前校長脫非禮教師罪

http://news.sina.com.hk/cgi-bin/nw/show.cgi/3/1/1/1395454/1.html
田家炳前校長脫非禮教師罪
2010-01-15
前校長蘇有恆獲脫非禮罪,他昨指人不可以永遠活在不快中,故會選擇忘記以往的事,並有機會重投教育界。(黃景怡攝)

裁判官「技術出錯」 上訴高院得直

【明報專訊】將軍澳仁愛堂田家炳小學前校長蘇有恆,被指多次非禮校內女教師,3年前被裁定非禮罪成至今,先後經過兩次審訊及兩次上訴,結果高院昨裁定他上訴得直,毋須遭受牢獄之災,當庭獲釋。喜上眉稍的蘇坦言事件終告一段落,希望能忘記過去的不快。

不過,現年55歲的蘇有恆另牽涉一宗刑事案,指他涉嫌促使與其胞弟有關的公司投得學校的圖書館翻新工程,被廉署控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其胞弟蘇有昌(53 歲)和教師馬世棠(42 歲)亦被控串謀詐騙罪,案件仍未排期聆訊。

蘇有恆另涉串騙 未排期聆訊

蘇有恆被指於2000年至2006年,非禮校內多名女教師,2007年底被裁定非禮等13項罪名成立,被判入獄12星期及罰款3000元。稍後蘇於2008 年3月上訴得直,案件同年8月重審,但蘇仍被裁定9項非禮罪成,當中涉及3名女教師,蘇被判入獄6星期,獲准保釋上訴。

案件重審時,控方指蘇於案發的6年間,在校長室內先後8次非禮3名女教師,包括摸底褲、彈胸圍帶、輕撫小腹及臀部等;又有事主指駕車前往午飯時,被坐在司機位旁的蘇撫摸大腿。案中各事主為保飯碗啞忍多時,直至2007年1月部分教師向校監田定先投訴,繼而於月底報警。

但辯方則指出,2006年9月因教育局於全港小學進行全港系統評估,測試學生中英數成績時,但懷疑該校有教師作弊,蘇遂委派非禮案中的事主調查,兩人的報告指並無作弊事件,但蘇認為兩事主的報告失實,故於2007年1月25日的校董會報告此事,兩事主怕遭處分,故在召開校董會的前一晚約見校監田定先,「先下手為強」誣衊蘇非禮她們以自保。

重審時,裁判官列出蘇有恆9項控罪的證供及分析,指案件不會引用「共同證供」的做法,又表明已將該9項證供作獨立分析,每項的考慮均不受案中其他提及的事件影響。惟高院法官賴磐德昨表示,由於本案背景複雜,涉多名事主,若要將每項控罪的證供作獨立考慮並不可能,且是錯誤的做法,因各事主的證供必會對裁判官對每項控罪的看法造成影響,裁判官不可能真正做到每項控罪均獨立考慮。

背景複雜 應引用「共同證供」

另一方面,賴磐德又指案中的重要背景是教師們是在校董會前夕的晚上,始投訴多年前遭非禮,他認為裁判官應引用「共同證供」的原則,將9項控罪作整體考慮,並考慮案中出現「證人互相勾結作供」的風險,由於裁判官未能全盤考慮所有控罪,認為對蘇不公平,故裁定蘇上訴得直,撤銷其定罪。

由於賴磐德指控罪中的行為,不算是同類控罪中最嚴重,加上事隔多年,而且重審已對蘇造成損害,認為不適合作第三次審訊,故拒絕律政司一方的申請,更裁定蘇可獲重審及上訴的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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