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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聞] 【魯山檢察院促成強姦案調解當政績】

【魯山檢察院促成強姦案調解當政績】
【發文指雙方「冰釋前嫌」 獲疑犯家屬送錦旗致謝】
【輿論猛批:強姦司法】

河南魯山縣檢察院的官方微信公眾號,最近發佈一篇強姦案的未成年疑犯及受害人家屬進行調解的文章。

內文指暑假期間,化名小趙的16歲中二男學生,因為強行與化名小花的17歲女子發生性關係而被逮捕。負責案件的檢察官了解小趙的家庭背景及對他心理輔導後,小趙認錯,撰寫悔過書和道歉信,希望小花原諒他,又表明想繼續上學。檢察官於是聯絡調解員安排雙方父母見面,結果他們簽訂了和解協議書,小趙的父母賠償了8萬元給對方,小趙亦由被強制逮捕改為取保候審。

魯山縣檢察院的文章形容案件在檢察官介入下,雙方「冰釋前嫌」。又在微博上載一張小趙父母致送錦旗的相,指多謝檢察官令他們兒子,可以再上學及過中秋。

事件引發輿論強烈批評,有網民質疑強姦是否可以冰釋前嫌,形容檢察官這樣做是「強姦司法」。檢察院已經把涉事文章刪除,不過內地媒體翻查記錄,發現他們亦曾經在一宗校園欺凌引發的故意殺人案件,把促成當事人和解當作政績。未成年疑犯被安排入讀另一間高中,最終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案件就在今年三月,入選全省未經檢控十大精品案件。

河南檢察院回應以上爭議時,澄清強姦案中的小趙雖然取保候審,可以上學,但不代表已經結案及不用坐牢。河南省檢察院宣傳處處長張萍指:「他這個案件還在審查起訴中,下一步我們還會嚴格依法辦案,最後法院判決之後,肯定是要按照法院的判決來執行。」

內地律師王甫指檢察院沒有違反法律程序,純粹是所發的帖文引發爭議。王甫指:「因為他這個馬上就讓人形成一種錯覺,因為你作為司法機關,你檢察院應當就是讓人認為你是中立的,是公正的。而你收了一方的錦旗和讚美,那另一方呢?是不是?」

「所以它(檢察院)會引起人們的不安和懷疑,但實際上他做的工作,是一個正常工作。而且在中國,我們很多辦案機關,它就是愛收這個錦旗,愛炫耀這個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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