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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5日
【明報專訊】今日,陳方安生將宣誓就任立法會議員,展開公職新一頁。不過競選期間鬧得沸沸揚揚的「十成按揭」事件,並未有因陳太的當選而退卻。基於公泷對公職人員有很高的誠信要求,此事也要弄個清楚明白,不應該不了了之,因此在公職生涯重新開始之際,我們認為陳太應盡快公開交代事件始末,釐清十成按揭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以消除市民的疑慮。
今次事件的確是10多年前的事了。1993年中,陳方安生購入玫瑰新鸷一個單位,樓價是780萬元,當時金管局給予銀行的按揭指引,是樓價在500萬元或以上,最多只可以做七成按揭。到1995年,她被揭發購樓獲得十成按揭優惠。面對質疑,當時已經是布政司的陳太曾發表聲明,承認她是以780萬元購入玫瑰新鸷的單位,但表示,「在購買樓宇時,我們(陳太及丈夫)將該物業連同我們擁有的另一項物業作抵押,才獲得恒生銀行的780萬元貸款購買該單位。根據銀行估計,該兩項物業的總估值為1460萬元,故此銀行並沒有單憑玫瑰新鸷單位的價值而給予我們十成按揭。」但是聲明提到「另一項物業」的角色,卻未有進一步交代。其後,事情逐漸淡化了。
今年她參加立法會港島區補選,就在競選活動如火如荼之際,十成按揭事件再被人提出來。現在根據已知資料顯示,「另一項物業」指的應該是當時以已供款完畢的渣甸山聣麗園一個單位和一車位。
根據土地註冊處的資料,陳太是在1993年7月,以聣麗園一個單位及一個車位,向恒生銀行取得780萬元按揭額,但5個月之後,即在1994年1月,她同樣以780萬元贖回該單位。而土地註冊處的資料又顯示,陳太在1993年12月,以玫瑰新鸷一個單位及車位,向銀行取得780萬元按揭額。
上述安排,一般人會這樣理解:陳太先用聣麗園單位按780萬元,向鄭裕彤女婿杜惠愷購買擁有玫瑰新鸷的「發財有限公司」;其間又成立「益超有限公司」,把「發財」名下的物業玫瑰新鸷轉移到「益超」;其後,陳方安生再以玫瑰新鸷物業向銀行申請十成按揭,取得780萬元,這筆錢她用來贖回聣麗園的單位。整筆交易,甚為迂迴曲折,最終效果是陳太毋須支付分文首期,便購入了玫瑰新鸷的單位。
如果「另一項物業」就是聣麗園的單位,連同玫瑰新鸷單位估值達1460萬元,單是聣麗園單位的估值,相信已經超過玫瑰新鸷單位780萬元樓價的三成,應該不構成十成按揭的問題,不過,1995年陳方安生發表的聲明,並未提及「另一項物業」在交易中只是曇花一現,完成任務後便不再是抵押品了;因此,這次舊事重提所顯示的資料,與陳太當年聲明所說的情,確實有根本的不同,陳太有必要進一步解釋,但她這次面對質疑,迄今只以「摷番鱓舊№鈬講」,「已經解釋過了,無補充」等回應,顯得有點「遁詞知其所窮」,這類說法,當然不能釋除市民的疑慮。
市民的最大關注在於:陳方安生在按揭上得到優惠,是否與她的高官身分有關?有關交易安排是否涉及利益輸送?在剛過去的補選中,陳太一再高舉捍衛香港核心價值的旗幟。我們認為反對特權、反對官商勾結和反對利益輸送,應該是香港核心價值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陳方安生重新擔任公職之際,她有必要先釐清十成按揭事件。盡早釐清事件真相,對她開展工作也是最有利的。
事實上,部分支持陳太的泛民人士也期望陳太盡早釐清事件真相。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表示不去猜測陳太的動機,有可能只是無心之失,但認為她有必要盡快向公眾清楚交代。民協馮檢基也認為陳太有必要逐一解釋疑點,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他不評論陳太是否有誠信問題,但認為不清楚解釋,就會令人懷疑她為何不能針對事實作回應。職工盟李卓人指出,陳太有責任解釋清楚,至於是否有誠信問題,則由市民決定。陳偉業、馮檢基和李卓人的取態,我們認為恰當,因為清楚交代是最好的處理辦法。
至於民主黨,當年也曾發表聲明,批評陳太公然違反金管局向銀行發出的七成樓宇按揭指引,是帶頭違反港府壓抑樓價的措施,影響港府威信,金管局須調查。今次補選過程中,有人重提此事或許帶有政治計算在內,但如今選舉已結束,勝負亦已有分曉,民主黨及公民黨應秉持一貫的主張,堅拒任何形式的利益輸送,勸喻和要求陳太清晰交代十成按揭究竟是怎樣的一回事。這對整個泛民陣營,以至社會都是最有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