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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ingtao.ca/vancouver ... 743883d2642264.html
華裔「團隊」掘蜆近百 司機接告票
[2010-08-02]
漁業部官員周二搜查被捕的華裔市民的汽車。
被非法挖掘的(左起)鳥蛤和馬蚌。受訪者提供
被非法挖掘的污染貝類海產,懷疑被送到餐廳和海產零售業店出售。受訪者提供
圖文:本報記者鄭一峰
本報記者在上月27日中午時分,跟隨6位漁業及海洋部官員,到卑詩白石鎮靠近加美邊境的海灘路(Beach Rd.),即界限灣(Boundary Bay)範圍內,直擊截查非法挖貝者汽車的全過程。記者看到官員在車廂搜獲近百隻蜆,並且起訴一個華裔女司機。
6人分兩隊,其中兩人身穿便服,帶同記者到海灘巡邏,另4人穿制服,留在警車支援,他們主力工作是拘捕及阻截非法掘蜆者逃走。
官員鎖定目標 遠距離監視
與《星島日報》記者同行的兩位便衣官員,先在離海灘較遠的火車鐵路觀察環境。
負責拍照的便衣官員克拉滕伯格(Dave Clattenbury)表示,當找到可疑目標,多作遠距離監視,之後運用相機拍下證據,另一同事就負責聯絡其他人。
克拉滕伯格說:「每次掘蜆的人數不同,有時更有3至4班人在不同地方掘蜆。我們站在岸邊監視,除避免打草驚蛇,更可以監視不同的人。」
稍後,克拉滕伯格拍下一批約9人的華裔,在距岸邊100米海灘掘蜆。記者在這群人面前走過,看到4個大人帶同5個兒童在海灘耍樂。
經過約兩個半小時監視,在下午2時許,受監視的華裔團體開始收拾東西準備離去,手上還拿著一箱掘獲的蜆。這時,克拉滕伯格帶著記者走到草叢躲藏,用相機拍下整個過程。
初犯罰一至三千元
克拉滕伯格表示:「部分非法掘蜆者一知道受監視,把掘出的蜆藏在岸邊一角。我們也要留意他們離開時的舉動。」
克拉滕伯格待他們把蜆放進兩部私家車,以及預定了對方駕駛路線,馬上用對講機向支援隊報告。這時,負責支援的4個穿制服官員立即在路口設路障,等兩部私家車駛至路口,就加以截停,並且在其中一車廂搜出近百隻蜆。對方聲稱,事前未看到禁止挖貝的告示牌。
由於挖走蛤貝數量不算多,官員只起訴一個華裔女司機。加拿大漁業及海洋部菲沙河谷西分隊現場監督詹森指出,她將被控「非法擁有貝殼類動物」及「在禁止地方取得漁獲」兩項罪名,根據過去法庭判例,初犯者經定罪後,會被罰款1,000至3,000元。
另外,支援隊把搜獲的蜆放回海灘。但官員說,很多蜆離開海灘一段時間,就不易存活下去。讀者可到以下網站http://www.youtube.com/watch?v=sXRFPJ4M3LM,觀看直擊過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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