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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青年徵三級片女角騙財騙色

2008-07-18

【明報專訊】曾有偷竊及傷人等案底的無業男子,刊登報章廣告,以2.3萬元酬勞「誠徵」色情電影女主角,35歲單親婦人為解財困應徵演出,與身為男主角的被告拍攝真實的性交場面後,再因「配合劇情需要」而遭人蒙眼、封嘴及綁手,被告趁機偷去其手袋後逃之夭夭。男子昨日在區院認罪,被判囚34個月。

騙財騙色的被告倪育嘉(28歲),昨承認於去年12月27日以虛假藉口促致他人作出非法性交,及於翌日偷竊35歲女事主X的手袋,內有錢包、100元現金、身分證、香港特區護照、5張提款卡等。

單親婦被蒙眼 「男主角」偷手袋

法官判刑時指出,被告犯案前預先部署,行為極之令人厭惡,利用X的財政問題而令她受侮辱及痛苦;此外,被告之後重施故伎刊登廣告,若非警方及時「放蛇」調查,相信已有更多受害人。

被告昨日透過辯方律師在庭上向X道歉,辯方指被告事發時剛與女友分手,友人見他情緒低落,遂建議他登廣告「玩吓」。

案情指任職酒樓侍應的X為離婚婦人,育有一名孩子,她去年12月中看到刊登在《東方日報》內的小廣告,招聘色情電影女角,遂按廣告中的電話號碼與被告聯絡,被告聲稱在本港拍片酬金有2.3萬元,在韓國拍片則可獲5萬元。

公園商討「橋段」 賓館拍攝

案情續稱,兩人及後相約於12月27日下午,在九龍公園商討電影橋段細節;當晚共赴旺角洗衣街迎賓賓館內拍攝,其間被告拍攝X的裸照,並將數碼相機放在牀櫃櫃頂後與X性交。及後,被告按照兩人早前商議好的橋段將X雙眼蒙起,又以膠紙封口及用鞋帶綁起雙手,X不虞有詐,正等待發生第二次性行為時卻聽到關門聲,遂掙扎及高呼求救,賓館職員入房替她鬆綁,X發現手袋被人偷去並報警。

至今年初,警方發現同類廣告重現於《東方日報》,遂派出女警員假裝應徵色情電影女角,被告向女警表示拍攝時需與他及另外兩名「老細」性交,警方於1月2日拘捕被告。
色狼止步

nice they finally caught him?
i thought it was funny when i first read it month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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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h ..    what a guy ..

But that woman is sort of dumb too ..  si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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