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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人頭」 前第一家庭 廉恥何在

「只是人頭」 前第一家庭 廉恥何在
扁家錯誤示範 讀法律的陳致中 自承人頭不臉紅 黃睿靚還澄清自己「只是疑似洗錢」

http://www.worldjournal.com/wj-tw-news.php?nt_seq_id=1764957

【本報系記者李明賢特稿】曾經,靠著單手伏地挺身的競選廣告,陳致中年輕、清新的形象,幫助父親陳水扁贏得兩千年大選。八年後,陳致中一席「我們只是單純的人頭」,不免令人嘆息:王子的法律叢書似乎漏掉「廉、恥」兩字。

特偵組已明白表示,自願當人頭戶本來就違法,一切於法有據,不會「太超過」;更何況,阿扁一家現在上下統一口徑,個個都說自己是「人頭戶」,把責任全推給吳淑珍,說句難聽的,扁家土狗「勇哥」、吳淑珍的愛犬「Honey」若可開戶,只怕也會淪為前第一家庭的「狗頭戶」!

「第一家庭」本應做社會的典範和標竿,扁家卻是特權、弊案、醜聞不斷。如今陷入更大洗錢風暴,為了卸責,扁家成了「人頭王國」。做人頭,在社會的傳統認知上,本來就是走法律漏洞、逃避責任的負面字眼,豈料,台大法律系畢業、雙法學碩士的陳致中,臉不紅、氣不喘地承認是「人頭戶」,甚至還強調是「單純的人頭戶」,套句台灣俚語,「書都念到背上去了」。

在機場入境時,黃睿靚還「糾正」媒體用語,澄清自己只是「疑似洗錢」。

就傳統價值觀,即使是嫌疑犯也應該懂得基本廉恥,豈有如陳、黃兩人如此滔滔雄辯、大言不慚?陳、黃兩人還比不上親家趙玉柱,至少趙玉柱涉入台開案時,還懂得用毛巾掩面遮羞!

扁家人把一切責任推給吳淑珍,彷彿「超完美切割」,當然,吳淑珍作為母親,可以袒護家人,但是非對錯應由司法判決,絕非一句「人頭帳戶」可以轉移焦點,陳致中25日在機場展現的自信、黃睿靚璀璨的笑容,即使司法尚未定罪,兩人都欠公眾一個道歉。

更何況,倘若洗錢罪證確鑿,扁珍一家人等於把台灣民主政治當「人頭」、把民進黨當「人頭」,一切只為滿足自己金權利益,這種「人頭政治」,更是無可赦免的罪惡。
http://stay.snowinparadise.com

原帖由 siumaibb 於 2008/8/26 10:11 AM 發表
I don't really get it? What is 人頭戶?


人頭戶 means "for name only"...
in Taiwan, you can open a bank account for anyone in your family....so what Ah Bian is saying is that his wife, used his name, his son's and his daughter's name to open accounts for her money-loitering scams and that they had no idea they had these accounts

so..they are all blaming the mom and wife for opening these bank accounts under their name in which they had no access to so their mom could transfer money in and out of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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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of the ultimate purpose to push all claim onto 吳淑珍 is not for the "母親袒護家人", but her health condition that is "uncapable" to attend a court hearing.  besides, as long as 民進黨 "seems" to have no knowledge of these fund transfer b/c “陳水扁妻子做主", 民進黨 still have the hope to fight back n' back up 陳水扁 to magnify his eyes-wide-open lie.

[明報] 南方朔:陳水扁絕地反撲 賭贏機會並不太小

陳水扁家族的海外洗錢案,愈鬧愈大,演變到現在,陳水扁已成功的挾持了民進黨,展開大反撲;同時也大舉全面動員,要在“八三○”馬英九上台百日之際,到台北舉行“嗆馬大會師”。這是“明嗆馬,暗挺扁”的大規模示威。陳水扁已相當程度內,將他的海外洗錢案扭曲成了馬政權對扁政權的“政治追殺案”,藉以製造出新一波的綠藍對決民粹狂潮。陳水扁的這些大動作,對他的海外洗錢案將造成什麼樣的影響,已的確不容樂觀。

  自從8月13日台灣媒體首次爆料,宣稱他有海外秘密帳戶,他立即否認;但不到幾小時,國民黨“立委”洪秀柱公開了瑞士方面的資料,使他無從狡賴,只得道歉承認,由於他的說法反覆,其實已等於自己判了“人格死”。台灣有70%的人對此都表示不可原諒。但陳水扁之所以為陳水扁,乃是他無所不用其極的敢鬥敢扯。當他面對海外洗錢這種動了公憤,民進黨為了自保也開始要和他劃清界線的危機,當然不可能束手就縛,於是他的絕地大反撲遂告開始了。

  陳水扁設下防火牆為“政治追殺說”準備

  文章指出,其實,打從海外洗錢案爆發起,陳水扁即有一套相當完整,而且頗具攻擊作用的說詞﹕

  ——他將海外洗錢多達台幣9億的金錢,全都說成是“選舉節餘款”,而這些錢被搬到海外,則全都是他的妻子吳淑珍做主,他完全不知情。一個家庭裏,妻子在海外搬運如此巨額金錢而丈夫竟說不知道,如此離譜的謊話他也敢說,可見他“敢”的程度了。但“選舉節餘款”和“妻子做主”這兩點已無疑的成了兩道終極的防火牆。由於台灣的選舉政治獻金並無規範,而且選舉經費的申報也形同虛設,這種金錢查不勝查,而且“政治獻金”和“貪污賄賂”間也有很大的重疊性,這意謂著陳水扁將這一切都說成是選舉節餘款,往後的一切難題就踢回到台灣的檢調單位,它們必須證明這些錢不是選舉節餘款,而是貪污,但台灣檢調單位有這種能力嗎?

  ——除了設下“選舉節餘款”和“妻子做主”這兩道防火牆外,陳水扁在“海外有財產”這個問題上則扯說李登輝、連戰、宋楚瑜皆海外有財產;而對自己選舉經費申報不實,則扯馬蕭選舉、連宋選舉時一樣不實,這是種把問題扯大,俾轉移方向的一種說法,要讓人們覺得他的海外洗錢似乎也有理;此外也可合理化海外的那些錢為合法。經過這樣一扯,他才可以為下一步的“政治清算說”與“政治追殺說”做好準備。

  ——他顯然是透過女兒陳幸妤的口,把民進黨“那個人沒有拿過我家的錢”扯了進來,這是一種高明的政治脅迫,民進黨內已出現的“棄扁”風潮遂告難以為繼,陳水扁也勉強保住了他最後的政治退守基地。

  ——當完成了防火牆及守住了最後的基地,緊接著,陳水扁的絕地大反撲開始了。台灣鐵桿台獨的南部長老會表態挺扁,而一向挺扁的台北北門扶輪社邀請陳水扁前往演講。在這次講演裏,他把一向操弄的悲情意識形態操弄到了極致,宣稱海外洗錢案的一路發展乃是對陳家的“政治追殺”。除此之外,乃是民進黨也開始在台灣南部動員,要擴大搞原來已考慮放棄的“八三○嗆馬大會”。這也就是說,陳水扁自從8月14日他的海外洗錢案爆發後,經過10天的運作,至少他已渡過了第一波危機,並藉著這個題目而將它往綠藍對決上做了成功的轉移,甚至還將這股情緒扭轉到反馬英九的方向。如果未來的幾天內,陳水扁及民進黨能透過綠色媒體將“政治追殺說”大力宣傳,而讓“八三○”的嗆馬挺扁活動展現出一定的規模,我們已可篤定馬政府一定會被嚇得手軟腳軟,而對陳水扁所涉及的大量弊案“重重舉起,輕輕放下”。陳水扁的絕地大反撲,乃是他對馬政府所做的最後一次威嚇,而他賭贏的機會並不太小。  

陳水扁涉及家族的海外洗錢案,這乃是一個致命的打擊。但只不過10天而已,他就造好一層層的防火牆,甚至還展開不無勝算的絕地大反撲。這固然和他嫺熟於操弄悲情意識形態藉以獲取同情有關。但馬政府下的法務部及所屬檢調系統在處理洗錢案時的華而不實的辦案風格,卻也不能說無關。

  馬政府查案華而不實 魔高一丈道儘一尺

  近年來全球盛行洗錢,有的是各國貪污的政要洗錢,有的則是毒販黑道洗錢,還有的則是各國大有錢人將大量財產洗進國際租稅天堂的金錢隧道中,用以規避賦稅。過去由於銀行的保密,加上某些特定大國也要利用洗錢來從事國際滲透顛覆的工作,它曾一度受到縱容。但自從菲律賓馬可斯貪污洗錢,“九一一”恐怖分子利用這個通道調度金錢,資助恐怖活動;加上美歐富人利用此通道逃稅太過嚴重。估計美國一年即少收入1000億美元之稅收,對這個洗錢通道監督管控才開始日趨嚴格,但儘管如此,由於這個通道複雜如蛛網,要具體辦案卻極困難。

  去年底起,瑞士銀行(UBS)幫助美國富人逃稅,美國司法部、聯邦調查局、國稅局自忖能力不足,特別徵召了全美六大會計師事務所協助查案,還加上美國證管會向瑞士銀行做出政治恐嚇,若不合作將取消該銀行在美國銷售歐洲債券的“特許權益”(QI),終於迫使該銀行認輸讓步,再例如,歐洲一向對避稅天堂小國列支敦士登的“全國信託集團”(LGT)幫助富人逃稅束手無策,最近“德國情報局”(BND)遂付出500萬歐元,向一個線民收購檢舉資料,英國也付出10萬英鎊購買了逃稅資料。

  由這些精明大國查洗錢都如此吃力,台灣政府毫無國際性辦案能力,連在內部辦貪污案都已相當無能,對陳水扁家族透過高明人士指點而在海外搬運餘錢,當然更是手足無措,尤其是此案爆發後,整個辦案方向乃是朝貪污洗錢方向偵辦,這是最難的辦案方向,必須掌握所有餘錢的內外流向,這其實早已超出他們辦案的能力,於是只好搞不斷的約談,動作大而效果小。稍微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如果這樣辦案,拖幾個月,保證毫無進展,陳水扁看在眼裏,高興在心裏。幾個月後案子辦不出個頭緒,不更坐實了他“政治清算”和“政治追殺”的指控嗎?其實,陳水扁所涉弊案極多,好好辦國務機要費案,貪污罪即可成立,又何需在海外洗錢上硬要拉貪污呢?海外洗錢,由於洗錢之事確鑿,它已涉及逃漏所得稅和贈與稅,補稅加上罰款就可能超過洗錢的總額,用逃稅名義辦,或許才是正途!

  法律及犯罪問題,乃是魔與道誰高的問題。由海外洗錢案,至少到目前為止,乃是魔高一丈,道儘一尺之高,陳水扁的絕地大反撲,可不是沒有計算過的鹵莽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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