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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懋:陳振聰持假遺囑

華懋:陳振聰持假遺囑
(星島)3月31日 星期二 06:30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    報道)已故華懋    集團主席龔如心    千億元遺產案,昨於高等法院再次預審;華懋慈善基金昨於庭上首次正式指控陳振聰    手持的○六年所簽署的遺囑是「偽造」,向法庭要求修改狀書,加入「○六年偽造遺囑是偽造」的指控。華懋代表律師何文基指出,因律政司    已介入案件,故沒有報警處理。

  高等法院就千億元遺產案進行預審,對於華懋慈善基金的偽造龔如心○六年遺囑指控,陳振聰透過律師回應斷然否認任何偽造的說法。華懋的代表資深大律師張健利昨向法庭申請修改狀書加入「○六年遺囑是偽造」的指控,又表示可如期於四月三日與對方交換專家報告,希望法庭於四月十四日能夠處理申請。張健利又指基金一方的鑑證專家Robert Radley早已驗證八十個龔如心於○三年起的簽名樣本,其中一個僅在聲稱她簽寫○六年十月十六日遺囑的兩天後所簽,故不用對陳振聰一方新索取的簽名進行驗證。

  代表陳振聰的英國    御用大律師Ian Mill在庭上則認為有關指控非常嚴重,反對法庭於現階段處理修改狀書申請。由於陳振聰鑑證專家Audrey Giles於昨日早上才收到二十個多近期的龔如心簽名樣本,而他們亦向兩家銀行索取簽名樣本,其中一家已答應給予他們,相信專家最快於四月八、九日才會驗證完畢,其後再需給予基金一周時間對新簽名進行驗證,才完成交換專家報告程序,因此建議於四月尾才審理有關申請,法官則將申請押後本月十四日處理。

  Ian Mill昨又指,由於陳振聰鑑證專家需要時間驗證新簽名樣本,故昨亦要求將交換專家報告限期由原來的四月三日押後至四月十日,並承諾不會因此令案件延誤,也不會影響審訊時間表,高院法官林文翰則將有關申請押後至本周五處理。

  基金代表律師何文基於庭外指,由於「偽造」屬嚴重指控,故需要搜集足夠證據,故延至昨日才作出指控,除了兩名○六年遺囑見證人華懋售樓部經理吳崇武及律師王永祥否認簽署該份遺囑外,鑑證專家Robert Radley的報告是可以支持文件是偽造。

  另外,基金一方或會傳召一名不願公開身分的證人,法庭已下令若證人於審訊時作供,須於周五前交代證人身分,何文基則指仍未決定會否傳證有關證人。律政司回應指,案件已排期於五月十一日開審,故不會作出回應。而警察公共關係科則指回應指,不會對個別案件作出評論,但有消息稱,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    會關注事態發展,有需要時會作出跟進。

  律政司一方又向法庭作出訟費申請,要求律政司早前的訟費由龔如心遺產支付,遭陳振聰一方反對,指若法庭最終裁定陳振聰才是遺產受益人,基金一方則與遺產無關,因此律政司亦不可能於遺產取訟費,法官亦將有關申請押後處理。案件編號:高院遺囑認證八——二○○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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