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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格溫哥華歌迷音樂會

Who is going to this "歌迷"音樂會?
Is this 音樂會 relate to Media One at all?
Vancouver is ______ !

Date?

係咪25號3點個個?
[sosad] 369 [bangh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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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it is this one.

NCIX 之曹格溫哥華歌迷音樂會 '09

地點 : The Center
時間 : October,26 2009 @ 8 PM
票價 : VIP($268),$168,$108,$98,$78

購票方式請到以下網頁:
www.compu2000.com/GaryChaw_Live09
www.christinejewellers.com
www.theBlackmarkers.com


I wonder why they called it "歌迷音樂會", not a regular concert?
Vancouver is 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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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bably it's shorter and smaller?
http://stay.snowinparadis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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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 read this on news...not sure would that delay the concert:

側田曹格肉搏街頭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090924/00174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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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e, I want to see 側田 vs 曹格.
側田 is small in size....

Any youtube for  this?

中環驚爆明星暴毆街頭事件。「情歌王子」曹格與本港創作歌手側田,在夜店消遣後疑醉酒發生衝突,兩人拳打腳踢互毆,滾地埋身肉搏,同乘的士離開再爆混戰,令的士在路中急煞,曹格跳車與車內側田飛腳互相狂踢,側田懷疑下體中招受傷,曹格更揮舞鋒利路牌圖施襲,幸被友人阻止側田才免於血濺街頭。兩人由中環打到金鐘,歷時半小時,最後分道揚鑣。

昨晨一時許,在歌壇稱兄道弟的曹格與側田,前後腳到中環卑利街一間酒吧消遣,期間疑二人在酒意下起衝突,曹格怒氣沖沖步出酒吧,側田臉紅耳熱緊隨其後,兩人激烈口角,同行友人見狀上前勸阻,但兩人開始有肢體接觸,突然間見曹格猛地出手,側田即滾倒在地上,曹衝前揮拳毆向對方,但遭友人阻止,此時,側田爬起身還擊,二人碌地扭打作一團,雙方友人撲前阻止,一時間地上人疊人亂作一團,幾經辛苦將二人分開及調解,兩人休戰後竟戲劇性地在兩名男性友人陪伴下,同乘一輛的士離開。
Vancouver is 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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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y.snowinparadis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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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CWong 於 2009-9-23 18:11 編輯
當的士行駛至金鐘紅棉路美國銀行中心對開時,懷疑曹格與側田在途中再爆衝突並上演車廂困獸鬥。

捲衫袖呼喝隻揪

的士突在路中急煞,只見曹格打開車門「打倒褪」下車,繼而狀似李小龍上身在路旁彈跳,並捲起衫袖呼喝側田下車「隻揪」,惟側田未有下車。曹格即衝前使出「撩陰腿」,凌空「伸腳」狂踢坐在車內的側田,側田則在後座伸腳出車外回擊,期間車內傳出一聲慘叫。

其後的士向前行駛十多米停下,側田與友人走出車廂,懷疑慘被踢中下體的側田狀甚痛苦,手按下體。但曹格仍怒氣未消,更執起路旁維修工程的路牌揮舞,作勢兜頭「車」向側田,修路工人見狀為之側目,而側田則嚇得縮在一角,幸友人及時出手攔阻,才避免進一步發生流血事件。

曹格情緒仍未平復,需友人箍實令其冷靜。此刻,側田終放膽與曹格對話,只見他不停向曹格講道理,並突抱著曹格頭部貼近自己面部說:「今晚everybody 都玩得好開心,你做咩呀?」但曹格依然一臉不悅,最終兩人不歡而散,分別在一名友人護送下各自乘的士走人,整個激戰過程約半小時。


吳孟達 發表於 23/9/2009 13:36





Video 1http://tv.on.cc/index.html?s=3&ss=15&i=OEN090923-11171-401M&d=1253737972
Video 2http://tv.on.cc/index.html?s=3&ss=15&i=OEN090923-11171-402M&d=1253737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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側田最叻醉酒界女

出身音樂世家的側田,○五年擔任古巨基演唱會的和音,其超水準的演出令人刮目相看,更獲經理人黃栢高和音樂人雷頌德睇中,替他推出唱片,而側田過去幾年在樂壇頒獎禮亦取得不俗成績。惟側田入行後,負面新聞一單接一單,他常被拍到夜蒲、劈酒及「界女」,兼且醉到「貓晒」。

側田最經典的醉酒事件莫過於去年五月,他捲入女友人涉嫌「胸襲」的士司機事件。當晚側田與朋友酒後搭的士時,一名女友人疑施醉爪「胸襲」男司機,司機揚言報警,側田與朋友竟然落荒而逃,變相搭「霸王的」。
唔接「冇錢騷」 遭譚校長教訓

另外,側田每逢被邀出席派對必定帶醉收場。○六年他出席公司同事的生日派對飲到「啤啤夫」,要由同事扶着離開,今年四月出席曾志偉生日派對時離開時腳步浮浮兼大叫好玩。除了醉酒失儀外,側田亦試過失言惹禍,他曾表示不願接「冇錢騷」,又謂「唔想唱爛啲歌」,遭校長譚詠麟教訓。

側田緋聞女友亦一大籮。出道前有傳他力追衞蘭,惜失敗而回。○五年底傳與林苑拍拖,更令M字頭曝光;及後又傳他力追楊千嬅,去年底有傳側田搭上二十二歲「嫩版楊千嬅」曾雪華,及後又傳他借醉向「香蕉」王淑玲「抽水」。


憂鬱王子曹格暴力鬧事 在台灣傳被毒打縫20針

來自馬來西亞的華語創作歌手曹格,十七歲開始創作,九九年參加Astro新秀大賽,雖落敗仍獲出唱片機會,兩年後到台灣發展推出首張專輯《笑我笨》,○六年獲賞識被封「貴族憂鬱王子」,○七年移居香港並推出第一首廣東歌《海邊的卡夫卡》。○八年自爆與女友吳速玲秘密產子曹三豐。
在台灣傳被毒打縫20針

曹格除了歌曲《背叛》唱到街知巷聞外,他常醉酒打鬧的新聞亦為其人氣指數「升溫」。曾承認不懂面對壓力而患抑鬱症的曹格,自爆試過在家打爆東西弄傷自己,亦愛上飲酒來麻醉情緒。○六年底,曹格醉酒涉踢爛台北東區餐廳立牌,受傷縫二十多針,形象一度插水。曹格努力洗底,進駐台北著名同志夜店演唱兩年,獲同志當「自己人」力捧,○八年七月台灣金曲獎頒獎禮,獲獎的曹格自爆已有女友時說:「我不是gay的,搞清楚了!」即惹同志群起杯葛。

另外,曹格○七年在新加坡舉行生日會後醉酒爆粗,更出拳鬧事傷人,最後賠償二萬五千港元。○八年十一月,有傳曹格在演唱會慶功宴上飲醉與人爭執,鼻樑受傷。今年六月底,即將在香港紅館舉行演唱會的曹格在台灣舉行生日會時,被傳遭人毒打重傷送院,事後曹格親口承認縫了二十幾針。

知心好友拳拳到肉 變臉匪夷所思

側田與曹格一向都是老友,雖然側田比曹格年長三年,但兩人同是七月生日,私底下特別投契,側田更曾透露與曹格相識多時,不時齊齊相約外出卡拉 OK耍樂,兩人又會互訴心聲,兩月前曹格便曾向傳媒透露,好友側田因不開心,兩人聊了很久。不過,昨日見兩人大打出手,拳腳兇猛,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甚至難以置信。

側田與曹格除了結伴消遣外,亦不時於工作上碰頭。去年六月,側田特地到曹格的家鄉馬來西亞,為曹的演唱會擔任表演嘉賓,曹格當時雖於台上踢爆側田有一名馬來西亞女友,但側田也未有介意,兩人還互唱生日歌祝賀。

早前曹格來港為《超級巨星》擔任節目主持時,亦與任評判的側田甚為合拍。其後兩人又齊齊為《志雲飯局Live on Stage》舞台版演出,曹格在台上就側田被傳向「香蕉」王淑玲抽水一事,幽了好友一默,指相信側田不會鹹豬手,並說:「側田一定唔會一隻手,佢一定係兩隻手。」但身為老友的側田不怒反笑,可見二人交情非淺,令人無法想像會拳拳到肉互毆。


側田「人帽合一」 點都打唔甩  料用萬能膠黐實

○五年以二十九歲之齡進軍樂壇的側田,入行至今均玩神秘,不但無公開真實姓名,還力保頭頂的秘密,鴨舌帽、頭巾及冷帽從不離頭,直至被周刊拍得他除帽,令其M字額曝光。更神奇的是,側田在過往試過拍廣告「翻觔斗」,但帽子從未甩過。昨晨側田與曹格埋身肉搏,自己前仰後仆,又撲跌滾打,全程「打唔甩頂帽」。
料用萬能膠黐實

側田為免毛髮稀疏的M字額再曝光,堅持戴帽上陣,他於上月《8.8水災關愛行動》的賑災活動上,雖然大會規定要除帽子,但他亦獲豁免,可以「人帽合一」的造型現身活動。

早年他為廣告拍攝吊威也及翻觔斗等動作鏡頭時,亦從未擔心出現甩帽情況,當時他解釋是用了萬能膠把帽子黐實。

雖然如此,側田仍堅持帽不離頭。昨日凌晨他與曹格發生爭執時,兩人拳腳相向,側田曾連番被曹格推倒地上,在人堆中碌地沙,但是其帽子竟仍可反地心吸力,由始至終未有甩掉,估計側田是以萬能膠黐實了帽子。


偶像負面行為影響力大  警可隨時拉人影片鐵證  拍得容貌動作檢控關鍵

明星偶像行為有偏差,對青少年負面影響更深。有學者及心理學家表示,青少年往往學習偶像的行為,若偶像行為有偏差,青少年易有樣學樣,且覺得「好型」,可能將之合理化,家長應教導子女判斷是非黑白。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若有人在公眾地方涉嫌打架,其過程影片曝光,即使無人報案,亦有可能引發警方主動調查,涉事者有機會惹上官非。

中文大學香港健康情緒中心臨床心理學家鄒凱詩指出,青少年心智發展未成熟,往往會學習偶像的行為,例如偶像本身有音樂才華,好的影響是引起青少年對音樂的興趣,但若偶像行為有偏差,例如醉酒鬧事或在公眾地方打架,青少年可能會覺得「好型」、「好in」而有樣學樣。故家長應對子女作出指導,告之他們偶像的行為是不對的。青少年亦應該明白偶像所做的事情並非全部正確,應有判斷是非黑白的觀念。
偶像負面行為影響力大

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張超雄認為,最近接連發生明星偶像做出與形象不符、甚至是違法的事情,例如早前歌星衞詩在日本藏毒等,對青少年有負面影響,「青少年可能覺得連偶像都咁做,自己做都唔會有問題。」他又表示,「明星的知名度高,宣傳作用比一般人大。」政府不應過分倚賴明星做代言人,因一旦他們有負面行為,往往會令政府尷尬。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有人在公眾地方打架,其過程如被曝光,即使無人報案,警方仍有權向涉事者作出追究,但先決條件是顯示事發過程的影像資料是否清晰,以及有關影像必須證實沒有「做過手腳」。
拍得容貌動作檢控關鍵

陸偉雄稱,警方過去亦有透過上載到互聯網的短片主動調查案件。他指案件能否成立,關鍵在於影片必須清楚拍得打架人士的容貌、打架的動作和過程,以及背景是公眾場合等。不過,若涉事者有合理辯解,例如影片拍攝當天正身處外地,又或者片中人只是人有相似,則警方不可能作出檢控。然而案件能否成立,影像或相片只是佐證,最有力還是有沒有目擊證人。

另一方面,陸指警方若掌握足夠證據,有關人士有可能以涉嫌「公眾地方打架」或「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被拘控,也有可能按傷人程度,起訴更嚴重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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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價 : VIP($268),$168,$108,$98,$78

WOW!! Who's gonna pay for $268?? EVEN $168..... people are so rich!! 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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