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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講對唔住就算啦。。。
我好惹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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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玩文字遊戲咋,由始至终都冇講过同店員道歉,文意係话家人無辜受牽連对佢哋唔住,佢个blog上依然有一篇事发经过,但係就delete晒所有人嘅回应,志在话俾人知佢依然冇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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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h .. this kind of girl ..   waste gas 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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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岩同唔岩。你估真係。由我地啲小市民黎決定咩。如果。無人告佢緋謗。侵犯商業機密。唔洗罰錢唔洗坐監。咁。佢都唔係錯得好離譜姐。慘得過。班消防員。同個蜘蛛女俠。我都唔明。點解。咁多人。一面倒。我唔覺得。個女仔有錯。個 short manager。我就唔知。啲事情。就係一路進展架啦。係咪要時光倒流。將個女仔。變番做 BB。餵佢飲奶。(想當年。女子三步不出閨門)二次大戰果陣。一響警報。個個走入避難室。有條麻甩佬。打大赤肋通街走。一路行一路嗌:「唔怕飛機大炮炸。至怕亡國比人蝦。」佢都算係。有自殺傾向。(for a re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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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抹黑片 隨時惹官非
2009/09/22    來源:on.cc          

在店舖等私人地方拍攝店員或店內情況,再將片段上載至互聯網,究竟是否屬於犯法?法律界人士表示,要視乎拍攝及發布目的是否有合理辯解,以及合法權限,如純為報復或刻意抹黑歪曲事實,則有機會構成侵犯私隱或誹謗,對方可循民事追究。

公開店員姓名身份不恰當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商舖屬私人地方,如本身有明文規定嚴禁拍攝,店方有權阻止任何人在店內攝錄,除非拍攝目的有合理辯解及合法權限,便可凌駕於店舖的明文規定之上,例如店內正發生罪行,拍攝目的是要保留證據,或警方要在店內執法,需要拍攝作搜證之用等。

不過,如拍攝目的出於惡意或報復,並將店員的姓名、身份及工作地點等資料在網上公開,做法則不恰當。陸偉雄說:「連鎖店o既貨品價格每店不同,亦不能斷定店舖呃人,價格不同,可能真係手民之誤呢?」他認為顧客如認為受騙,可報警或向消委會投訴,否則「一時火遮眼」將片段上網,店方及店員有權循民事起訴誹謗和侵犯私隱。

至於在公眾地方拍攝及發布則不構成犯法,除非拍攝及發布動機有刑事成分或構成滋擾,例如「跟住個靚女係咁影,靚女去邊跟到去邊」,就可能會被警方起訴遊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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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咁巴辣都叫做女仔,惡成咁,點蝦??
我真係link up 唔到,算小妹才疏學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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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知連打電話錄音都要預先通知對方有這設備﹐點解可以兜口兜面影人放上網而不犯法﹖ 我覺得法例有修訂的必要囉﹐否則世界會好亂
我好惹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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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個女仔影埋人地招牌, 間公司係可以告佢, 但我估人地唔想搞大件事囉~~~~ 做生意求財o者~ 而家間公司既知名度都高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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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唔會係因姦不遂呢? 條豬西想擒店長, 店民唔肯就範, 佢就搞嘢嚟威脅店長, 又或者引佢注意..
今次真係愛你變咗害你咯..
店長嘅忍耐力同俊俏嘅相貌曝晒光, 相信會有更多豬西嚟搞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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