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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台發牌制度裁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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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窮人含撚

最新消息,
律政司於五時左右入紙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民間電台」廣播,
仲未批,聽日先會有定案。

電訊管理局做乜玩d咁嘅野??
贏官司輸人心為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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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窮人含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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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既問題係問官司輸贏其次,
點解律政司要做埋晒d咁核凸既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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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無視禁令誓民間電台開咪
律政司突申禁制        2008年1月10日
廣 告



【明報專訊】「民間電台」非法廣播一案,裁判官前日裁定《電訊條例》的發牌制度違憲後,電台方面即時宣布今日復播。面對「民間電台」高調挑戰,律政司昨日黃昏向法庭申請禁制令,要求法庭基於公共安全理由,禁止「民間電台」無牌廣播,審訊今日繼續。不過,電台方面聲言即使法庭發出禁制令,他們還是會如期廣播節目,而多名立法會議員亦會拉隊出席節目,聲言即使被捕亦要捍衛言論自由。

律政司的代表昨日下午5時突然前往高等法院,單方面申請禁制令,至開庭中途,民間電台各被告才匆匆趕至。其中,被告之一曾健成投訴,他在下午4時55分才接獲律政司通知,法庭會在5分鐘後就民間電台一案開庭,但沒有透露聆訊內容。

政府恐市民爭相仿效難執法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翟紹棠,向法官馮驊申請禁止案中6名被告繼續開咪,理由是眾被告仍會不理裁判官的暫緩令而繼續開咪,而且相信會有更多立法會議員參與。另外,翟紹棠又擔心眾被告的行為,會引起其他人爭相仿效而非法開咪,導致政府難以執法。

梁國雄:法例或違憲故用禁令

梁國雄提出反駁,指律政司日前已獲裁判官頒下暫緩令至2月11日,理應已達到目的,而在這段期間,政府仍有足夠的執法權力;另一方面,眾被告以「公民抗命」行使公民權利,會欣然接受被捕,政府所指會引起混亂,實無證據支持。他又指政府今次的行動,是為免利用一條已被裁定違憲的法例拘捕他們,故借用高一級法庭的禁制令作為工具,真正目的是為避免政治上的尷尬。

藐視法庭罪難推翻

但翟紹棠反駁稱,由於眾被告已表明不理會暫緩令,證明刑事法對他們已起不了警惕作用,而律政司有責任保障公眾利益,不容許有人知法犯法,故要求法庭協助執法。翟亦承認,一旦法庭頒下禁制令而仍有被告堅持開咪,便會犯下藐視法庭罪,即使日後法院最終裁定有關《電訊條例》違憲,被告的藐視法庭罪仍不能被推翻,這正正是申請禁制令的目的。對此另一被告曾健成表示,他們一旦違反了禁制令,便不能推翻藐視法庭罪,事後亦沒有任何措施可補償,對他們構成不公平。

過往無先例 今開庭再審

法官馮驊表示,民事形式的禁制令,若最終發現錯判,被告仍可追討賠償。但代表首被告海昇科技有限公司的大律師潘熙指出,是次案件並非一般民事糾紛,而是關於限制言論自由、行使公民權利的問題,並非金錢可以彌償。他又指出,以禁制令方式作出有關限制,過往是全無先例及沒有法理基礎。雙方經過兩個多小時爭論後,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今日11時再開庭,讓雙方大律師詳細討論涉及的法律觀點。

對於曾健成投訴政府事先未有任何提示就向法庭申請禁制令,是對他們構成不公,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解釋,由於是次申請是律政司單方面提出,按照程序可以毋須邀請被告出席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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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in lee should come out and get 黃律政司長 pw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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