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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警拘涉販大麻「毒警」

Good job this time, Vancouver police... but why highlighted "在「當值」及「休班」時均有涉案。"?? Does it mean if he 休班 selling drug is ok???


調30精英 大動作查自家人
溫警拘涉販大麻「毒警」 2010年4月22日
   
   【明報專訊】溫市警隊爆出「無間道」式的醜聞!警隊「一哥」親自公布,指一名入職少於5年的警員,懷疑在當值及下班時間涉及販賣大麻,並且非法使用警方資料庫。警方經2個月調查後,昨日在警署內拘捕該名涉嫌「毒警」,並控以多項罪名。朱小蓀形容事件令警隊蒙羞,亦令警隊及公眾震驚,並以「流氓警員」形容他,涉案警員已被即時「炒魷」,朱小蓀相信已沒有其他同黨在警隊內。

溫警在調查該案時,委派了一名警隊高層,成立一個絕密遙距辦公室,抽調多達30名警隊精英展開全天候跟蹤調查,成員包括來自打擊黑幫的「造反行動」、成功瓦解一個印裔幫派「山哈拉」的精銳探員(見另稿),負責監督警員操守的溫警專業標準組(Professional Standards Unit),重案組以及警隊內部的專家,並向皇家騎警「借兵」派出臥底人員協助搜集罪證。

另涉醉酒駕駛案件

被拘控的警員是31歲的霍德森(Peter Hodson),他被控以4項控罪,包括販賣大麻、非法入屋意圖勒索、違反警員誠信、利用警隊內部資料庫進行犯罪用途。他昨日上午11時半被捕後一直被羈押,今日會在溫哥華省級法庭提堂。被告於2008年間亦涉及另一宗醉酒駕駛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

溫市警察局長朱小蓀昨日臨時舉行記者會,高調地公布今次拘捕行動,稱警方高層是在冬奧中期,即大約兩個月前,獲得來自前線掃毒人員線報,指懷疑警員霍德森參與販賣大麻活動。他特別強調是在「當值」及「休班」時均有涉案。

冬奧期間接獲線報

由於事態嚴重,警方成立機密內部調查組,並在警局以外成立一個辦公室,首先進行內部過濾工作,要求皇家騎警暗中協助,經調查後確保在警隊內沒有其他同黨。

朱小蓀強調:「這項聯合調查行動證據顯示,這僅是一名流氓(rogue)警員的行為。」

他又說:「我們在調查這宗案件所投入的資源,遠遠高於調查一名街頭毒販。」

由於涉及溫警內部,所有特別調查組的人員都在機密下工作,為確保調查工作萬無一失,皇家騎警提供協助監察整個調查過程,同時向警察投訴專員備案,並定期報告進展。

警方經深入調查掌握資料後,相信涉案時間由去年12月4日至本月20日(被捕前一日),該等涉及販賣大麻的勾當,是販售兩磅以下大麻。警方在昨日上午11時30分採取行動,當霍德森返回甘比街警察總部上班時,在警署內被拘捕。警方並拘捕霍德森另一名同伙賴皮塔(Oscar Lapitam),他並非警員。

朱小蓀最後重申:「我要向公眾保證,雖然警方內部對此宗令警隊感到咬牙切齒的事件感到震驚,但溫警仍是一隊廉潔誠信的隊伍。」他強調,一旦霍德森被判罪名成立,他會親自就此事代表溫警向公眾道歉。

霍德森被捕前,負責第二警區的巡邏工作,駕駛巡邏車巡邏百老匯街(Broadway)、阿博特街 (Abbott St.)及緬街(Main St.)一帶,包括市中心東端。
如果小弟有日失左蹤你地唔好掛住我 :p

Good that they caught the rogue cop. But despite what the VPD says, you can't help but wonder: how many more rogue cops are out there? And if a rogue cop trafficking pot is getting this kind of punishment from the force, why weren't the Robert Dziekanski killers punished to an even greater extent? Is killing someone less serious than selling pot?

-L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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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Good that they caught the rogue cop. But despite 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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