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司徒老野今次(暫時?)無踢走班新民主同盟既人,其實同新民主同盟班人唔自動退黨嘅原因一樣:其實兩邊都有多少縮骨,唔想背上趕人扯/自己走嘅「惡名」。情形就好似一對由朝到晚都吵行交,但又死都唔肯叫分手嘅情侶一樣:因為大家都唔想背負上飛人呢個惡名。
但兩班人之中,司徒老野嘅行經卻更為可惡。因為新民主同盟果邊最多都係俾人話佢縮骨,但你件司徒老野卻口中嗌民主,實際上就自己搞老人政治、垂簾聽政,完全背棄晒民主嘅意義。
我從前尊敬嘅華叔,今日已經唔知去咗邊度。
-力
Lik 發表於 2010-10-6 14:22 
如果政府理念唔同, 分手都係一個唔錯既決定. 政治好現實, 冇話邊個飛邊個, d 人只知道邊個活得比較好. 一對情侶, 由朝嗌到黑都唔分開, 咁段關係都唔會好得去邊, 為左乜野要死纏住呢段關係呢?
你話司徒老野(由老人升呢做左老野) 咁大權, 垂簾聽政wor, 可以趕佢地走, 咁點解班人仲未走呢 (我就未聽過慈禧太后要佢死既人可以活多一個時辰law) ? 因為民主黨有包容, 求同存異先至係一個成熟而又務實既政黨!
多多姿態, 大大動作唔係次次都work, 下下硬來都唔係辦法, 軟硬兼施先係王道! 社民連做硬, 民主黨做軟, 多元化既社會中, 爭取民主都要有多元化. 唔好將事件講到非黑即白, 亦唔好排除異己, 因為咁樣對香港既民主進程百害而無一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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