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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哥華本地新聞] 疑遭僱員偷758萬信託 列市律師急賣屋填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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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卑詩省列治文的加拿大郭紅律師事務所(Guo Law Corporation)信託賬戶懷疑遭前僱員冒簽支票,虧空公款758萬元潛逃中國案件,郭紅周二聲稱自己也是受害人,但一定會負責到底,目前正賣樓賠償客戶損失,並全力追討被挪用的款項。有本地律師分析,現在失款雖在中國,但按加中簽署的協定,最終仍有可能追回來。
據郭紅入稟卑詩最高法院提出的民事訴訟案指出,她的2個前僱員,包括簿記員李子昕(ZiXin Li)、法律助手潘倩(Qian Pan)合謀,偽冒郭紅的支票簽名,非法從郭紅信託賬戶中,偷走高達758萬元資金。
自稱受害者 遭冒簽支票匯款中國
郭紅指,涉案2個僱員通過偽冒支票簽名取錢,然後在4個同黨協助下,再把數百萬元的銀行支票存入位於本拿比的一間賭場,最後把錢從賭場中取出匯回中國(見附表)。
聲稱自己是受害人的郭紅,周二在接受《星島日報》記者訪問時說:「我是受害人,但不會以此為藉口逃避責任,我一定會負責到底,目前已付出幾百萬,完成所有客戶房產交易。確實還有一些錢沒有付清,因現在無足夠現金支付,但我正在變賣資產,包括我自己的住房,賣完後,我一定會付清。」
「會負責到底 完成客戶房產交易」
郭紅表示,她同時會在中國追討失款,希望公眾理解她的處境,也特別感謝事件中給予她支持的客戶。
她說:「這不全是律師事務所的錯,畢竟職員偽冒我的簽名簽發支票,銀行如果不仔細核實簽名,又如何能避免問題發生。」
郭紅又指,遭偽冒她簽名的支票,明顯與她簽名不同。她說,資金被挪用的事,她是在4月1日才得悉,知道時,僱員已潛逃中國,她即刻在幾天後前往中國報警。
2疑人已被中國公安拘捕
涉案2前僱員沒有加拿大國籍,經郭紅報案後,兩人已被警方拘捕,現獲保釋候審。目前他們行蹤已被中國警方控制(詳另文)。此外,郭紅也向列治文皇家騎警報案,但因疑犯已經逃回中國,調查陷於膠著。
至今所有指控仍未得到法庭證實。本報也曾試圖聯繫人在中國的李子昕、潘倩,但均未得到回應。
據《溫哥華太陽報》(Vancouver Sun)早前報道,卑詩律師會(B.C. Law Society)發言人喬丹(David Jordan)表示,在今年夏天收到郭紅賬戶資金被盜的報告後,他們正在展開調查並控制相關資金和客戶信息。由於信託賬戶中出現資金不足情況,受到影響的部分中國投資者和卑詩房地產業內人士,也向郭紅律師事務所提出訴訟。
郭紅說:「如果我的律師事務所關閉,真的對任何人沒有幫助。我有20個職員,我需要支持他們。我有兩個孩子,我需要支持他們。」
據法庭文件指,因為郭紅律師事務所信託賬戶內的750多萬元資金不翼而飛,導致客戶要承受210萬資金損失。提出訴訟的客戶表示,信託賬戶內的一些錢本應是為他們完成地產交易以及繳付相關稅項的,但郭紅表示,她也是資金被盜的受害者,無法對客戶履行自己的義務。
加中新協定 助追繳資產
郭紅指,她雖有保額1,500萬元的保險,但因並非她本人,而是她的僱員涉及盜取客戶金錢,因此卑詩律師會目前拒絕理賠,她需拿出自己的錢墊支,彌補客戶損失。
大溫律師錢路指出,加中今年9月簽署《關於分享和返還被追繳資產的協定》,加上《中加刑事司法協助條約》,這都為加中在追繳、返還和分享犯罪所得等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據。
錢路表示,既然加拿大同意返還中國外逃貪官贓款,同樣對於中國沒收的犯罪所得,若加方積極提供協助,仍有可能將犯罪地在加國卻轉回中國的贓款追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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