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http://inews.mingpao.com/htm/inews/20090616/ca21206k.htm
殺官女子鄧玉嬌免除處罰 (12:06)
湖北服務員鄧玉嬌刺死官員的案件今日一審,巴東縣法院判鄧玉嬌免除處罰,在法律上由此徹底恢復自由身。
庭審於上午8時30分在巴東縣法院第一法庭開始進行。鄧玉嬌頭紮馬尾辮,身著白色T恤、深灰色七分褲,出現在被告席上。她身體略顯虛弱,但精神狀態還算良好。整個庭審期間,鄧玉嬌說話不多,聲音也比較小,但思路很清晰。
合議庭當庭宣判,鄧玉嬌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但屬於防衛過當,且鄧玉嬌屬於限制刑事責任能力,又有自首情節,所以對其免除處罰。
起訴書稱,2009年5月10日晚,巴東縣野三關鎮招商辦主任鄧貴大、副主任黃德智等人,酒後到巴東縣野三關鎮「雄風賓館夢幻城」玩樂。鄧、黃等人欲去水療區做「異性洗浴」。黃德智發現VIP5包房內正在洗衣的鄧玉嬌後,進入房間,向鄧玉嬌提出陪其洗浴的要求。鄧玉嬌拒絕了其要求,但鄧、黃等人對鄧玉嬌進行辱瘗,拿出一疊錢炫耀並朝鄧玉嬌面部、肩部搧擊,又多次拉扯鄧玉嬌,鄧玉嬌從隨身斜跨的包中掏出一把水果刀朝鄧貴大刺擊,致鄧貴大的左頸部、左小臂、右胸部、右肩部四處受傷。黃德智上前阻攔,亦被鄧玉嬌刺傷右臂。鄧貴大因傷勢嚴重,經搶救無效死亡。
公訴人同時稱,案發後鄧玉嬌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案件事實。
公訴人認為,鄧玉嬌在制止鄧貴大、黃德智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過程中,致一人死亡,其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屬於防衛過當。鑑於鄧玉嬌屬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具有主動投案自首的情節,也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
|